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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湫坡头(陕甘界)至旬邑高速公路初步设计外业验收意见的通知

索引号: ZDDBG224307 发文字号: 陕交函〔2016〕1114号
发布机构: 厅建设处 公文时效: 有效
名称: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湫坡头(陕甘界)至旬邑高速公路初步设计外业验收意见的通知
主题分类: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: 2017-03-10

省交通集团:

2016年11月4日,省厅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召开了湫坡头(陕甘界)至旬邑高速公路初步设计外业验收会,现将外业验收意见印发你们,请结合以下要求和外业验收意见抓紧进行初步设计工作。

一、应加强路线方案的调查和比选,原则同意对B、E方案进行同深度比较,增加服务区段的平面及湫坡头立交段的纵面同深度比选。

二、应进一步优化纵面设计,降低路堤高度,减少占地及土石方数量。

三、应进一步查明H15滑坡西侧前缘界线,完善治理方案。

四、补充煤矿探矿权范围与路线的关系,对桥位处和房建区的煤层须补充钻孔,查清地层结构。

五、初步设计中应加强钢结构桥梁的方案比选。桥梁跨越国省干线及工业园区道路时,其上部结构宜设计为钢结构或钢-混组合结构;跨径大于120米连续结构在方案比选时应包括钢结构或钢-混组合结构,并进行建设成本、全寿命周期成本、安全及耐久性比较。

六、考虑到湫坡头立交交通量比较小,应补充A型单喇叭方案,并于B型单喇叭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选。

七、赤道枢纽立交范围内既有天桥移位重建应征求地方政府意见,并取得书面协议。

八、补充完善通道、天桥、施工便道、辅道、灌溉系统及临时电力、电讯、地物及征地拆迁量调查,并和沿线乡镇签订相关协议。

九、请你公司认真贯彻了交通运输部《关于实施绿色公路建设的指导意见》和《陕西省绿色公路建设实施方案》,同步完成绿色公路专项设计。

请你公司会同省交通咨询公司督促设计单位认真落实,按照会议要求时间尽快完成主体工程及房建、机电工程的初步设计工作。

 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陕西省交通运输厅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6年11月23日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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